加拿大对我大口径碳钢管产品征收“双反”税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431  更新时间:2016-11-2 9:07:0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2016年10月20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CITT)对原产于中国的大口径碳钢管(Large Diameter Carbon and Alloy Steel Line Pipe)作出损害最终裁决,认定对加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威胁。根据规定,加方将自10月20日起对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CITT裁决见www.citt-tcce.gc.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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