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住建部日前制定并印发了《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背景:早在2013年,住建部就关于做好建筑企业跨省承揽 业务监督管理工作下发通知,对各地在进行跨省企业备案管理中的禁止行为作出明确规定。通知下发后市场反映良好。但也有企业反映,尚缺乏可操作性以及地方落 实不到位等问题。9月1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座谈会上,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董事长向总理倒苦水:1家国企,700多个子公 司,其中200多个为“空壳”,仅仅是因为很多地方在标书中明确要求,必须在当地注册实体子公司,否则连竞标的机会都没有,而这些子公司往往沦为了“空 壳”。这只是跨省承揽业务的建筑企业面临壁垒的冰山一角。种类繁多的保证金、繁杂冗长的审批备案程序、地方政策壁垒的干预等,都让建筑企业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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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简政放权、方便企业、规范管理的原则,简化前置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给予外地建筑企业与本地建筑企业同等待遇,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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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广大企业反映强烈的市场壁垒问题,《规定》具体明确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九项禁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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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运用互联网机制将监管做的更加透明。
在监管机制方面,实施联合惩戒,建立省际协调联动机制。建立“黑名单”制度,工程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时弄虚作假的建筑企业列入“黑名单”,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在监管手段方面,住房城乡建设部通过建立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与各省级平台对 接,统一公开各地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全面公开本地区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和日常执法信息,特别是统一公布中标企业项目 班子人员信息,依法查处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工程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通报外地建筑企业在本地承揽业务中的违法违规等信息,并将建筑 企业违法行为及处罚或处理结果上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布。
政策影响:
尽管距离政策施行还有3个月时间,但可以预见的是该政策势必会对建筑业市场产生重大影响。百年 建筑网研究员汪华表示,《规定》的施行将对建筑业市场产生变革性的影响。《规定》不仅目标明确,在打破地方政策壁垒方面出台的具体措施也非常有针对性。 《规定》的施行将极大促进实力强的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跨省承揽业务建筑企业效率,降低成本。同时也将导致建筑业市场竞争更加激烈, 使得强者更强,地方原有倚靠保护主义生存的弱势施工企业势必遭到淘汰。因此拥有雄厚实力的大型施工企业应该抓住机遇,做好充分准备,挖掘政策红利。
业内质疑:
针对《规定》对施工企业产生的影响,百年建筑网电话采访了业内十几家大型施工企业,包括国企、 特一级资质单位。调研结果显示,大型施工企业对政策带来的利好普遍认可,但多数企业对政策的执行力度表示质疑。他们表示,《规定》在施行后在地方推行过程 中或将遇到阻碍,地方政府或将出台一些抵制措施,从而使得《规定》执行效果大打折扣。对此,百年建筑网认为,《规定》的执行效果还需进一步关注地方政府出 台的细节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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